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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业务介绍: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

1.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2.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商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在先申请原则:商标做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作用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企业要想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及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同一商标,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将授予谁。
2.提供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申请人是法人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时,须提供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是英文的,最好有中文译文。
3.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
4.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提交办理相应事宜的申请书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5.如果要求优先权,则须提供首次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期和申请国家或地区,优先权证明文件可在中国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
6.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为单位的,须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须个人签名。
7.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填写说明”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8.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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